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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拓宽城镇和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结构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下,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是稳住经济大盘、推动高水平发展的战略基点。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这表明,提振消费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扩大内需工作中至关重要、最为紧迫的任务。
消费是最终需求,必然的联系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和经济活力的释放。然而,当前有效需求不足(尤其是消费增长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和财富积累存在结构性矛盾——中高收入群体有较强的购买力,但消费倾向偏低、储蓄意愿强;中低收入群体有较强的消费需求,但可支配收入增长乏力。为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城镇和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现阶段,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拓宽城镇和乡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结构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财产性收入是居民通过资产配置(如金融投资、房地产、股权等)获得的收益。与劳动性收入相比,财产性收入具有“被动增值”的特点,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为居民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有助于从多重维度促进社会消费。
首先,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弗里德曼的永久收入假说认为,消费决策基于长期预期收入,而非收入短期波动。财产性收入作为稳定的被动收入来源,能够明显提升居民的永久收入水平。比如,居民通过合理投资股票和基金,每年获得可观的股息和分红收益,其消费能力自然会得到提升。流动性约束理论指出,资产难以快速变现会限制居民消费能力。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特别是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高流动性金融理财产品,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打包、重组,转化为具有较高流动性的金融理财产品,将“纸面财富”转化为即时购买力,释放出更多的消费潜力。
其次,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的消费意愿。生命周期理论强调,居民在规划个人财务时,往往会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性(如疾病、失业、养老等)。为应对这些潜在风险,居民通常会进行预防性储蓄,从而抑制当下的消费意愿和行为。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至少可以从两大渠道提高居民消费意愿:一方面,居民通过养老金投资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获得持续收益,其对未来支出的担忧减轻,预防性储蓄需求下降,消费意愿随之增强;另一方面,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能够增强居民对未来收入的信心,促使居民更愿意将当前收入用于消费,而不是过度储蓄,从而形成“收入增长—消费扩张”的正向循环。
最后,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能够最终靠增强经济活力来带动消费需求。从宏观经济学的视角看,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本质上是资本深化的过程。通过提高居民资产的配置效率,社会资本得以更有效地流向高生产率部门,社会储蓄得以有效地转化为投资。比如,当长期资金市场更加完善,居民可以通过投资优质企业股票获得股息分红等财产性收入时,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入这些高生产率的企业;优质企业获得资金后,能够逐步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从而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经济稳步的增长带来的收入水平提升和就业机会增加,会促进反哺消费市场,形成“经济提效—收入增长—消费扩张”的良性循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金融体系发展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自2013年有统计数据以来,全国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速通常高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财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升,但还有不少难题亟须解决。
第一,财富分配存在不平衡问题,与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乏力相互制约。当前,我国居民财富分配呈现分化态势。这种财富分布形态导致财产性收入的“马太效应”。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其可支配收入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如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后,可用于储蓄和投资的资金有限。
第二,居民资产配置结构不合理,与投资渠道匮乏相互制约。从资产配置结构看,我国居民的资产大多分布在于刚需型住房,这类房产既难以通过租赁或增值获得稳定现金流,又因流动性差而无法快速变现以满足其他消费需求。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结构和工具尚不完善,限制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元化。具体来说,对于缺乏专业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普通个人投资商来说,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债券市场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投资门槛较高,普通居民投资者个人往往难以去参加了,无法享受到债券收益;信托、私募等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相比来说较高,但面临着投入门槛高、风险大、流动性差、专业相关知识要求高等问题。这一些因素导致居民的资产收益长期被低息存款所主导,没办法实现财富的有效增值。
第三,主要资产收益率持续走低,与投资意愿和信心不足相互制约。我们国家的经济进入中速增长阶段,潜在经济增长率对应的自然利率随之下降,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在低利率时期,企业和居民普遍厌恶风险,居民财富增值面临显著的资产收益率难题。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居民财富的房产价值缩水,削弱了居民财富的整体价值;另一方面,持续走低的市场利率导致诸多现金管理类产品难以实现财富增值保值的目标。资产收益率偏低,导致居民财富增值难度加大,实际购买力被侵蚀。居民为维持财富的实际价值,不得不增加主动储蓄,减少当前消费支出。由于缺乏高收益且稳定的投资渠道,居民对未来财富增长的预期大幅度降低,消费信心严重不足。“低收益—高储蓄—低消费”的负向循环对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形成较大的挑战。
第一,夯实社会财富积累基础。通过稳就业、提技能、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等,夯实居民财富积累根基。对工资劳动者群体,要系统性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建立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联动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超额利润分享等,使劳动者切实分享增长红利;对于个体经营者,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合理的税收政策,助其获取合理经营利润。对于数字化的经济下的新型劳动者,要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防止劳动报酬被隐性侵蚀。
第二,提高金融投资渠道的普惠性。丰富各类面向居民的金融理财工具,开发投资起点低、波动较小、相对平滑的产品组合,满足居民对稳健收益与长期增值的需求。扩大国债的零售渠道,通过银行、网络站点平台等,方便普通投资者购买国债,提高国债的普及率。引导金融机构多开发投资门槛低、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开发小额信托产品,降低投资起点,吸引更多普通投资者参与。推出股指期权、国债期货等衍生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风险对冲工具。
第三,拓展非金融财产性收入渠道。在知识产权领域,需构建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体系,完善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企业的制度框架,明确知识产权的作价评估、股权分配和退出机制,保障其通过技术分红持续获取财产性收益。同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版权、专利权等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建立标准化发行流程和二级交易市场,使创作创新者能提前兑现未来收益并降低融资门槛。在农村资产盘活方面,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买卖平台,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政府、集体和个人的分层收益比例,确保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红利。创新农村资源整合模式,支持农民将土地经营权、闲置农房等资产量化作价,入股区域性合作社或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通过契约化分红机制获取稳定收益。强化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推行标准化合同范本和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提升土地、林地及农房等资产的流转效率与价值发现功能。
第四,切实提高居民投资的资产收益保障。有效发挥中央汇金公司的类平准基金作用,用好两项稳股市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及时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引导社区居民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股票、基金等权益类金融实物资产,提升资产组合的整体增值能力。降低居民财富积累成本,对长期持有的股票、基金等金融实物资产所得实施更优惠的税率,适度提高股息红利所得的免税额度或降低税率。落实税收递延政策,大力推广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税收递延优惠,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率。适度减轻财产交易环节税负,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优化不动产交易环节税费政策,降低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制度易成本。■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发展格局下优化收入分配与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研究”(批准号:22CJY023)的阶段性成果]